营商环境
市场主体是经济的力量载体,营商环境是市场主体生存发展的土壤,也是城市参与全球竞争合作的核心竞争力。“十四五”时期,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正在向纵深发展,成都面临的机遇和挑战都有新的发展变化,城市间的竞争也更加激烈,培育壮大更有活力、创造力和竞争力的市场主体,为企业创造稳定公平可及的营商环境至关重要。《纲要》专章提出了持续推进营商环境综合改革,加快建设稳定、公平、可及的营商环境标杆城市的重要目标,全文提及“营商环境”达21处。全面准确理解这一目标,可以从视角、路径和抓手四个方面来把握。
从视角来看,营商环境好不好最终要市场主体说了算,“稳定”“公平”“可及”,都是鲜明的企业和市民视角,也是良好营商环境的重要标志。《纲要》以企业和市民感受为第一标准,提出了投资贸易便利、行政许可便捷、要素获取容易、政策精准易享、法治保障完善等可量化可感知的标准,将着力营造一个“有无熟人一个样、大小企业一个样、国有民营一个样、内资外资一个样、投前投后一个样”的稳定公平发展环境,让市场主体“办事不求人、办成事不找人”,安心投资、专心经营、全心发展。
从路径来看,优化营商环境需要用改革办法破除体制机制积弊,用法治方式固化好经验好做法,保持政策延续稳定,才能稳定市场预期、提振发展信心。《纲要》从市场化、法治化、便利化、国际化四个方面提出了改革要求,如市场化方面提出了地方设定行政许可事项“零审批”,法治化方面提出了监管服务“无事不扰”“无处不在”,便利化方面提出了“一网通办、一网统管、一键回应”,国际化方面提出了强化与国际先进营商规则衔接等内容,让改革路径清晰可操作。
从抓手来看,《纲要》将“稳定公平可及营商环境建设工程”列为“十四五”时期的幸福美好生活十大工程之一,将实现办事环境便捷高效、政策环境稳定可及、市场环境公平开放作为其中重点内容。办事环境方面,抓住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和“一网通办”两个关键,将“马上办、网上办、就近办、一次办”率提到更高水平。政策环境方面,将利用数字化手段推进政策“蓉易享”,实现一般政策申请基本实现智能审批、快速兑现,普惠政策免申即享。市场环境方面,将继续治理滥用行政权力排除和限制市场竞争行为,全面实现市场准入“非禁即入”,继续推进“给优惠向给机会”重大转变,在城市机会、政府采购、知识产权、普惠信贷等方面创新举措,保护和促进各类市场主体发展壮大。